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寨上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渤天化工地块综合开发EOD项目(一期)前期谋划策划服务 (项目编号:2024XYGL-ZCCS-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渤天化工地块综合开发EOD项目(一期)前期谋划策划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YGL-ZCCS-007
项目名称:天津渤天化工地块综合开发EOD项目(一期)前期谋划策划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80 |
8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2:00前“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交2024年下半年至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由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授权委托人应提供有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9日到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方式:满足 “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至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接受现金或电汇)(注:供应商须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机关
******街道人民街2号
联系方式:0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联系方式:02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梓芊
电 话:022-
******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