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级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活集体资产,强化村级财务监督,维护村、屯级组织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形成《武宣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3号(邮编:545900)。来信请注明“《武宣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
附件:1.武宣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2.武宣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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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武宣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级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活集体资产,强化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委******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自然村(屯)级等组织)。各社区财务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 村(屯)级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管理。保障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三)成员受益。保障全体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和享受公共服务。
(四)支持公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应当用于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和村级组织运转,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农村局主要负责规******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督村(屯)级组织、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培训会计人员。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公示工作;县、乡镇两级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加强村(屯)级组织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推进村(屯)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村(屯)级组织的财务管理活动依法接受各级审计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
******委员会和会计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等按规定履行职责。自然村(屯))级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和监督下,由户主(代)会、自然村(屯)会计人员等按规定组织实施。
******银行账户,按照国家统一******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组织应当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或实******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配备报账员。
************人民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
村(屯)级会计代理工作应当坚持村(屯)级组织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收益分配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村(屯)级组织委托会计代理业务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应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重大财务事项包括:财务收支预决算及其重大调整,大额财务收支事项,收益分配方案,对外投资,借、贷款,大中型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处置,集体工程项目建设,重要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等经营事项和转让、流转、报废报损等处置事项,以及其他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
******委员会“四议两公开”程序为: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程序为:村党组织提议、党支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自然村(屯)组织级执行“一组三会“程序:党小组提议,户主(屯)会决议,由自然村(屯)理事会组织实施,监事会监督落实,实施结果公开。
******委员会应当派员列席;涉及全体村民共同利益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七条? 村(屯)级组织负责人对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按照近亲属回避原则,村(屯)级组织负责人不能直接审批本人及近亲属经办的支出、借款等事项,由本组织民主选举产生的其他负责人审批。
村(屯)级组织会计主管负责组织会计工作,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村(屯)级组织会计负责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 ?
******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簿等工作。
村(屯)级组织报账员负责办理报账、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结算清算、协助落实财务公开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组织会计人员、报账员。
第三章? 资金账户管理
************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印鉴。
******银行账户应当交由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代管,资金支取实行村(屯)级组织和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双印鉴”监管,采用网银支付的由村(屯)级组织和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分别管理录入和审核权限,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财务印鉴由会计和出纳等有关人员分开保管,自然村(屯)财务专用章应由“一组三会”选定除自然村(屯)理事长和会计以外的其他人员负责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全部印章及一人全过程办理资金业务。
******银行账户,禁止多头开户、多头存款、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坐收坐支。
******银行账户应绑定5个通讯号码,由自然村(屯)自行推选,实时接收余额变动短信提醒,自然村(屯)理事长、账户保管员和会计人员通讯号码不绑定账户信息。
第九条? 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组织财务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进行会计核算,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全方位、控制全过程、运作全透明、监管一体化。
第四章? 预决算管理
第十条? 村(屯)级组织财务收支实行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要与本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收入状况和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相适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村级集体经******委员会财务收支预算应按照各项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村级组织应当根据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预计本年度财务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编制财务收支预算。
******委员会收入预算内容主要包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党组织活动经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以及治安维稳、征地拆迁、卫生防疫等各项财政补助专项经费,集体经济补充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经费、补贴村组干部报酬待遇资金,救济帮扶、社会捐赠、利息等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内容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必需的支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支出,村务相关工作误工补贴,各项财政补助专项经费保障的工作开支,救济帮扶、社会捐赠支出等其他支出。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预算内容主要包括:生产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性收入等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资源发包收入及村(组)办企上交收入,征占集体土地补偿、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补助等财政补助收入,集体资产处置、利息、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内容主要包括:经营活动支出,日常管理费用,村内公益和综合服务支出,以及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用于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经费、补贴村组干部报酬待遇等其他支出自然村(屯)组织的收入预算包含自然村(屯)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自筹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支出预算内容主要包括屯内日常管理费用、用于发展生产、发放集体福利、用于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支出等。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支出预算应当符合中央和自治区明确的经费支出范围和使用规定。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党组织活动经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支出应当符合党内有关规定。
******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收益分配方案和当年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详细说明上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执行与预算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当年财务收支预算的具体内容。
******委员会财务收支预决算应当按照“四议两公******************财政局备案。
************人民政府指导村党组织会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后,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财政局备案。
******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的支出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年度收支预算或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已通过且明确了具有支出项目的事项,可据实审批入账支出,无需再开展“四议两公开”程序;支出内容************人民政府备案并进行财务公开;支出内容、金额重大调整的******人民政府备案。年度收支预算已通过但未明确具******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并公开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要对村级组织财务预算编制或调整提供协助,负责指导预算执行;会计年度结束时,根据当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由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服务机构编制决算报表。
第五章? 资金支出审批管理
第十五条?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部门明确有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村(屯)级组织,应当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财务支出报账要取得发票等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购买实物的还要有验收人签字。
******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须同时由1名村“两************委员会主任审批;单笔开支2000元(含2000元)—50000元(不含50000元),由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单笔开支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需经“四议两公开”讨论通过。年度收支预算已通过并明确了具体支出项目的事项,可据实审批入账支出,无需再开展“四议两公开”程序。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由村党组织书记、理事长、监事长联审联签,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的村须同时由1名理事会成员参与联审联签。其中单笔开支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理事长、监事长审批;单笔开支2000元(含2000元)—50000元(不含50000元),由村理事************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金支出预算等进行审核批复后方可支出报账。年度收支预算或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已通过并明确了具体支出项目的事项,可据实审批入账支出,无需再开展“四议两公开”程序。
自然村(屯)组织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单个项目支出2000元以下的(含2000元),由屯级理事会理事长初审,监事会审核、自然村(屯)小组长审批,单个项目支出2000元以上的,需执行“一组三会”审批程序后实施,并报村委审核备案。
村级办公经费报账流程如下: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报账员取************委员会主任联审连签,“一肩挑”的村必须同时由1名村“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交由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审核票据是否合理、填写是否正确、报销事由是否属实等,无异议后→由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会计审批同意后→交由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资金会计(出纳)录入网银录入支付单据,村委的报账人员网银授权支付。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报账流程如下: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报账员取得发票等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整理好后→由经办人注明报销事由→证明人签字证明→由村党组织书记、理事长、监事长联审联签,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的村同时由1名理事会成员参与联审联签→交由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审核票据是否合理、填写是否正确、报销事由是否属实等,无异议后→由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会计审批同意后→交由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资金会计(出纳)网银录入支付单据,村委的报账人员网银授权支付。
屯级集体组织财务报账流程:报账单据必须有事由说明、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会计审核→再由屯级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自然村(屯)小组长联审联签(属重大开支,通过“一组三会”程序审批的,应当附上“一组三会”记录材料)→方可向出纳报销结算。
第十七条? 村(屯)级组织支出报账单据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对于白条、手续不全的凭证报账和超计划用款,会计代理服务机构或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
第十八条? 村级办公经费支出使用范围:
(一)办公费:行政村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支出。(二)水电费:行政村因办公支付的水费、电费。
(三)邮电费:行政村开支的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
******人民政府确定)。
(五)差旅费:村干部出差住宿费、交通费和公杂费(依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维修费:行政村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维修费用,金额超过2000元的需要签订合同和协议,列清各项费用并按实际支出开具发票。
(七)误工补助:根据村民因参与办理村委的事务实际占用的工作时间,给予适当补贴,已领取财政拨款的村委干部不可领取村委开展事务的误工补助,享受误工补助按现行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各村备用金限额******银行转账支付。
第二十条 村(屯)级组织财务禁止如下支出事项:
(一)村干部工资、补贴、奖金按上级党委、政府最新文件发放,村级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乱发滥发。
(二)村级行政公务实施“零招待”。不得在其他项目虚设开支,冲抵招待费。
(三)村集体经济收益列支误工补贴时不能用于与集体经济组织运转无关的会议、事项。
******委员会对公账户使用。
(五)上级部门明确禁止其他支出的事项。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发生集体基建工程项目支出时,须附上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预算方案,已履行审批程序文书、村民民主议事决议书、施工合同、决算报告、******人民政府审核后方可支出。享受财政奖励补助、有特殊规定的基建项目,按其规定支出。
第六章? 资产资源管理
第二十二条? 村级组织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登记资产资源台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政府拨款及其形成的资产以及村级组织自有资产是否登记入账,核实各种资产与账面登记是否相符。
固定资产台账应包括资产编号、购置时间、类别、原值、折旧年限、净值、存放地点、资产保管人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和承包费、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土地、水面、林地等资源台账应包括数量、分布状况、利用情况等。
债权债务台账应包括债权债务发生日期、金额、来源、用途等。
其他资产及各类权证、经济合同、租赁协议等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也应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二十五条? 村级组织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信贷资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项目资金、土地征收补偿费等有专项用途的集体资金,以及有特定用途的捐赠、资助和补贴资金、奖励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分类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六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有价证券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有价证券的管理,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种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逐笔登记台账,详细反映收支、到期变现等全过程。
第二十七条 村(屯)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厂房、设施、设备等大宗资产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发生产权转移,以非货币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投资、合作经营的,要进行价值评估,不得擅自作价。
第二十八条 村级集体经济******人民政府备案。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资产经营活动,应当经“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并******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投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应经“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人民政府备案。
******人民政府或县级相关部门建设并确权移交到村(屯)级组织的资产,村(屯)级组织应当按移交的账面价值按资产类型登记入账,并落实资产管护人。接受社会组织捐赠的资产,应当按捐赠价值按资产类型登记入账,并落实管护人。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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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债权债务管理
******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控制债务发生,按期偿还各项债务。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发放村组干部报酬补贴。确因******************农村局备案。
******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各类组织名义,以本村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任何个人提供担保。
******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债权追收力度。对逾期一个季度以上的债权,要每季度向债务人发送催收欠款通知书并取得债务人的书面确认。若债务人拒绝进行书面确认,可在债权诉讼时效内,通过邮政快递、挂号信、公告送达等合法送达方式送达,确保诉讼有效。必要时,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因个人因素造成的呆、坏账损失,应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八章 票证管理
第三十六条? 村级组织各项收支应当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三十七条? 对外支出发生时,应当取得国家税务、财政部门印(监)制的合法票据等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合法、规范票据凭证的,应填写内容齐全的现金支出凭证,注明原因并由收款人、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人、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的签字或者盖章。
第三十八条? 自治区财政部门印(监)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组织专用票据适用于收取财政补助资金、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款、帮扶救济金、上级部门拨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获得的奖励、赔偿收入等资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不得使用村级组织专用票据。
第三十九条? 村级组织的专用票据、支票等票据实行使用登记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用、登记、使用、结报、核销工作。专用票据要求连号连本使用,使用完的专用票据存根经核查后存档保管。?
第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 村(屯)级财务会计档案包括:村(屯)级项目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作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等。
第四十一条? 村(屯)级组织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不具备条件的村(屯)组织,可将其会计档案委托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十二条? 村(屯)级财务人员离职时应办好移交手续,将凭证、报表、账簿和其他资料编制移交清册,由移交、接交和监交人三方签字盖章,村级财务代理公司验印存档。
第十章? 财务监督
************************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民、集体************委员会成员向村民做好相关解释。
自然村(屯)组织执行“一组三会”后公开,报村委备案。自然村(屯)组织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村民公开,每半年公开一次。每年6月、12月下旬,监事会代表将财务收支情况在自然村(屯)人员集中地张榜公布,收支情况应当逐项逐条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四条? 村级组织财务公开内容包括: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债权债务、资产资源、收益分配等,以及村民(代表)会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要求公开的事项。应专项公开的事项包括:对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投资经营、发包、租赁、出让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
村民、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查阅审核财务账目,经审核确实有误的应纠正后重新公开。
******人民政府和本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开展财务清理整顿。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主动向有关机关提供证据和线索,
******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构依法对财务管理活动和财务公开事项进行民主监督,负责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对否决有异议的,提交************委员会的工作协同协作。
******委员会******************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本细则执行情况与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不符的,以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准;此前村(屯)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镇、村、屯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便于本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农村局、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2
武宣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
? ?近年来,农村改革持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各地农村集体经济规模不断******委员会的财务活动日益频繁,亟需财务制度予以规范。2021年12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号************办公室印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级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活集体资产,强化村级财务监督,维护村、屯级组织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武宣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暂行)》”}。
二、起草的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实施细则(暂行)》的起草工作,认真学习了上级政策文件、周边县************农村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商讨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形成我县《实施细则(暂行)》(草案)。
我局于2024年10月10日(第************************有限公司等单位征求意见。各单位反馈意见如下:
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涉及(乡镇)部门 |
涉及(乡镇)部门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思灵镇 |
一、“第十三条?金额轻微调整”建议明确轻微调整范围。 |
均采纳。经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按照财务支出审批权限明确调整额度,调整资金范围为: |
******组织部 |
一、“第十六条?年度收支预算或年度因素法收益分配方案”修改为“第十六条?年度收支预算或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
均采纳。并已根据意见修改。 |
县司法局 |
一、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制度******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建议将《实施细则》中所涉及“村(屯)级组织”改为“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 |
一、未采纳。《实施细则(暂行)》主要针对村(屯)级集体经济组织。 |
县民政局 |
建议将文中涉及民政局的全部修改为县委社会工作部,原因为机构改革后该项职责已移交县委社会工作部 |
采纳。已根据意见修改。 |
县审计局 |
************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组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
采纳。已根据意见修改。 |
******有限公司 |
******委员会财务支出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2000元以下审批人员与前段的财务支出审批人员有出入:村委财务支出时:党组织书记、主任、监委主任,合作社的财务支出审批是:党组织书记、理事长、监事长。如果按照列出单笔2000元以下的支出村委会少监委主任审核、合作社少监事长审核。 |
采纳。已根据意见修改。 |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暂行)》共11章49条,分三个部分。
(一)总则
总则共4条。此部分阐述了《实施******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明确了县乡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在监督指导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以便促进部门间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统筹推进,把村(屯)级财务管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具体内容
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资金账户管理、预决算管理、资金支出审批管理、资产************************委员会和会计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委员会的“农”字属性,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屯)组织等实际情况,细化预算调整限额、财务支出审批管理、财务报账流程、村级办公经费支出使用范围、村(屯)组织财务禁止支出事项、村级组织财务公开内容等。
(三)附则
附则共2条。执行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要求,明确《实施细则(暂行)》的实施时间和负责解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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