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大数据、物流园区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盛云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CR2201-SYL-WZXJ-2025-003
1.采购条件
1.1采购条件
为满足******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大数据、物流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盛云路)工程施工需求,根据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物资集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本项目建设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实力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报价。本次询价采购的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大数据、物流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盛云路)工程项目部,******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大数据、物流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盛云路)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组织机构)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实施工作。
2.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名称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大数据、物流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位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南起现状盛运路(支八路)北至云鹏大街。
道路全长1169.194m,主干路段:40m(人行道4m+车行道32m+人行道4m),次干路段:30m(三幅路形式:2.5m人行道+绿化带+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
道路工程: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干路设计年限15年)
附属工程:排水系统(DN1600涵管)、照明、交通设施、透水人行道、无障碍设施主要技术指标表:抗震设防:地震基本烈度8度,加速度0.2g;
路基顶面回弹模量:主干路≥35MPa,次干路≥30MPa,沥青面层压实度≥98%,透水人行道透水系数≥1.0×10-2cm/s 。
2.2采购内容:
商品混凝土,包件划分详见采购清单;
3.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询价采购包件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综合供应量不低于10000m3;
3.1.3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响应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同类型产品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谈状态;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响应报价。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2025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谈判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电话:杨东******,邮箱:******50@qq.com),向采购单位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4.2本次采购文件免费。
4.3采购文件均为电子版,若需纸质文件需特殊注明,邮费自理。采人将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4.4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06月09日上午09:00-09:3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9日09:30整,地点:铁建云链平台,报价后应将报价文件寄送至招标人指定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公开报价
时间:2025年06月09日上午10:00。
公开报价地点:铁建云链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媒介发布、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发布。
8. 采购保证金
8.1本次询价采购文件免费。
9. 采购服务费
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大数据、物流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盛云路)工程项目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汇小区7号楼二单元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东 ******
电子邮件:******50@qq.com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