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悦湖展示中心监控系统采购(第三次)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范围及项目概况
1、比选人:******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及内容:
项目名称:悦湖展示中心监控系统采购(第三次)。
项目概况:悦湖展示中心及科研楼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智远大道西侧,悦湖展示中心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826㎡,建筑高度10.2米,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科研楼建筑面积2957.60㎡,建筑高度14.7米,外立面以玻璃幕墙为主。
采购内容:为确保悦湖展示中心及科研楼的使用安全和正常运行,拟采购一批监控系统。该系统包括无死角监控摄像头及相关设施设备,要求摄像头具备夜视功能和喊话功能,户外摄像头具备防水功能,且能正常存储摄像资料达15天以上。本次采购内容含设施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税费、卸货、保管、安装、集成、验收合格、现场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具体采购数量与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包件划分:本次比选共1个包件。
5、交付期限:60日历天。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7日9:00-17:00,在(******)网站上缴费后远程获取。(比选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
3、注册登记疑问请咨询:******22。
注: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申请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01)。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
地 ******街道金川路76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01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