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东日食品冷藏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HJZB-2025-08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温州东日食品冷藏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其中每辆冷藏车最高限价为550000元)
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截标之前(09: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2.报名方式: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发送后联系代理单位完成报名。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4.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0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温州合众大厦******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2.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合众大厦******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六、投标保证金
************银行帐户,并备注所投项目及标段)
开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255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其他
1.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管部门投诉。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5.公告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有限公司(******/)。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曼如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磊 联系方式: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