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贵阳院兴仁市潘家庄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劳务作业分包(II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仁市潘家庄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由******能源局以2211-520000-60-01-8661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潘家庄镇
2.2规模:兴仁市潘家庄能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场区中心距兴仁市城区直线距离约8km,距兴义市城区直线距离约47km。
本光伏电站额定容量200MW,直流装机规模250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占地4558.2亩,光伏电站年平均总上网发电量25318万kW·h,运行期25年,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12h。新建一个220kV升压站,升压站规模按2×100MVA设计,采用1回架空线路以1回220kV线路T接至巴登I线送入220kV巴铃变,新建线路长度约35km,导线截面JL/G1A-1×400mm2,电站建成后并入万峰电力(地方电网)。光伏阵列由66个单晶硅电池子方阵组成,其中53个3200kVA发电单元,10个2600kVA发电单元,3个1000kVA发电单元。光伏组串由26个光伏组件串联而成,每台逆变器接入26个光伏组串,采用580Wp规格的双面双玻组件,组件数量共计431060块。逆变器选用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667台。
光伏组件安装方式采用固定式安装。对于并网型光伏电站,采用固定式安装时的最佳倾角为光伏发电系统全年发电量最大时的倾角,综合考虑发电量及土地利用率,推荐本工程电池方阵的固定倾角为15°。
2.3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2月2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书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8月20日
2.4采购范围:
2.4.1光伏场区
(1)本标段直流侧安装容量为******Wp(9#方阵-20#方阵),除招标人提供设备及材料、机械外的辅材、小型机具、简易工器具及其余材料由投标人购买,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机械详见专用条款7.1.1条,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货、搬运(包括二次转运)、保管、仓储及现场成品保护;设备材料卸车时间不得超过24h,若因投标人卸货不及时,致使厂家运输费用增加的,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因投标人仓库及堆料场设置不合理,致使设备或材料遭受雨侵或受损的,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场区建安工程施工劳务,包含但不限于测量放线,场平工程劳务,桩基钻孔劳务(采用人工钻孔,禁止台阶开挖,经济作物破坏率不超过30%),预埋件安装劳务,钢筋制安劳务,桩基砼浇筑劳务,预埋件安装劳务,桩基试桩及检测劳务,电缆桥架安装劳务,支架(含固定支架)安装劳务,光伏组件安装劳务,所有电气设备安******消防设备配置,场区围栏(包括场区围栏)及大门安装劳务,防雷接地施工劳务(电阻须满足设计要求)等;
(******消防通道等)修筑、改造、验收及维护等施工劳务(详见布置图);
(4)项目联合调试、试验、工程整体性能调试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培训;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设备、办公及生活区域的标识标牌;配合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等;
(5)制作安装施工期、运行期光伏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标识牌、设备标识牌、设备操作牌、光伏组串单元编码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配置等。
(6)所有现场施工所需的资料,响应人需达到档案馆接收要求,如甩项由采购人实施,则按采购人实际实施总价的双倍扣除进度款;项目现场环水保施工需达标,并通过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如响应人甩项不施工,则按采购人实际实施总价的三倍扣除进度款。
2.4.2其他
(1)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工程量清单表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标段所必须的实施项目和所必须消耗的主材和辅材,其费用均认为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项报价中进行合理分摊,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
(2)试验检测: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取样、样品养护、送检;需委托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单位进行试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等,试验检测单位需征得承包人同意,并承担工程范围内质量监督检查相关协调费用;
(3)征租地配合:投标人负责附着物清理(包括但不限于树木砍伐、拆迁、移坟等)劳务作业;协调工作(征地及土地租赁协调、施工中的阻工协调等),配合业主完成红线范围内的征租地、青苗及林木赔偿的办理工作,负责红线范围外的征租地及相关附着物的赔偿;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勘察(根据需要保护、迁移及赔偿),光伏场区土地流转测量等;
(4)施工区域内(含弃渣场、植物措施)环水保施工劳务(标段内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临时措施的实施)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环水保专项验收及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排水沟、浆砌石挡墙、沉砂池、施工临时用地的整理、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及复垦;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包含抑制扬尘,洒水等内容);
(5)临时工程:办公生活营区、施工供水、场内施工用电、堆场及仓库、施工道路等(含临时用地费用、恢复费用等),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6)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
(7)以及为完成本标段工作所必须的并网发电、征地配合、对内对外沟通协调、附件采购、附属及辅助配合劳务工作、配合手续办理、配合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满足业主及电网公司验收要求的全部内容;
(8)竣工验收结束之前,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要求,光伏区进行防火级别除草,杂草剩余高度不得高于10cm,除草后的杂草做到及时清运出场地,不得留在光伏场区内;设置与外界的防火隔离带;以箱变为单元,形成独立的防火区。如因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除草引起火灾等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 工程质量要求:
1) 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使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
2) 满足《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规范》(GB50797-2012)要求;
3) 满足《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796-2012)要求;
4) 满足《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T 50794-2012)要求;
5) 满足《光伏发电站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795/-2012)要求;
6) 满足 《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NB/T 32036-2017)要求;
7) 满足《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验收规范》(GB/T37655-2019)要求;
8) 满足《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T 36963-2018)要求;
9) 满足《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GB/T 35694-2017)要求。
2.6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7成交人数量:1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
3.1.2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3.1.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项目经理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2011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原件或盖章扫描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盖章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盖章扫描件)、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也可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项目招标人审核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36号国电新时代201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银行:******银行贵阳碧海花园支行
账 号:5205 0146 4036 0000 292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5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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