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门询价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我项目就工程所需的构筑物门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函,择优选择单位进行商务和技术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请将报价函于2024年11月17日18时之前送达采购人(或以 PDF 电子版格式发送至采购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库尔勒市第二水源地建设项目(一期)位于焉耆县七个星镇(东北戈壁滩),以开都河上游地表水为水源,总投资约47945.71万元,一期处理总规模20万/d设计,二期需扩建规模20万/d,工程总建筑面积26835.68平方米,建筑内容包生产性构(建)筑物:配水井1座、水处理设间2座、清水池1座、鼓风机房、反洗泵房及变配电间1座、加氯及加药间1座、排泥及废水调节池1座、浓缩池及污泥投配泵房1座、脱水机房1座、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间1座。附属建筑物包括综合楼1座、机修间、车库及仓库1座、热泵机房及浴室1座、门卫室2座。
二、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库尔勒市第二水源地(一期)项目经理部
2、联系人:马跃 ******
3、邮 箱:******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构筑物门;数量及规格详见构筑物门询价文件,此项材料需采购加安装(含机头、五金、锁具、配套电气安装等全套内容)。
四、交货地点及时间
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焉耆回族自治县七个星镇第二水源地
交货时间:以甲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通知为准。
五、报价
1、报价人应有良好的业绩。
2、报价应包含材料出库、运输、安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六、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到站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甲方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在每个月20日前乙方指定专人(非法人代表必须出具委托书)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无误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付此部分货款。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2.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发票(含运杂费),发票种类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2.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2.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
甲方计量款到位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每月20-30日支付上月货款的70%,******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合作过程中延期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