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提升工程(一)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薛城区城市防洪路网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用
沥青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16J-DQHGS-202410-003
本次招标项目******居环境提升工程(一)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薛城区城市防洪路网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中******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沥青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00
5.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 “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2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月末25-30日或节假日不要汇款,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联系项目进行报名。
购买标书总部联系人: 王磊
电 话: ******
项目部详细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西中铁十六局枣庄分公司
购买标书联系人: 李学民
电 话: ******
5.2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标书费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有限公司
账 号: ************881
开户行: ******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有限公司
账 号: ************8973
开户行: ******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5.3 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询铁建云采平台官方电话:400-6296-888。
5.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5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6.5.1 加密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应便于投标人记忆。
6.5.2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联系电话”。
6.5.3投标人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不同包件材料需要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详见中标公示。
本次招标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有限公司
账 号: ************8973
开户行: ******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8.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薛城区城市防洪路网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 李学民 电话: ******
9. 招标监督电话
******集团公司监督电话:******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居环境提升工程(一)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薛城区城市防洪路网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用沥青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FHLWLQ-01 | 500 | 沥青 | 中粒式 | 吨 | 2976.82 | ******居环境提升工程(一)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
2 | 沥青 | 细粒式 | 吨 | 3097.68 |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详见沥青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沥青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投标,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3.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3、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4、三年内有相关业绩,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6、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8、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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