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8,285.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需求描述 产业园标识及文化设施维护服务,详见附件。 | ¥48,285.00 | 1(项) | ¥48,285.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11-05 10: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请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实施,服务期为签订合同起30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
- (三)验货方式:
******服务中心。
2.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后提请验收,采购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规定对成交供应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交通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投入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服务中心
- 联系人:文海军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服务中心
- 联系人:唐缘林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