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火炼树工业区增容多一台scb11-200kva变压器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thdc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火炼树工业区增容多一台scb11-200kva变压器配电安装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火炼树工业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增容1台scb11-200kva变压器配电安装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85993.40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385993.40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69281.44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8806.03元)。
******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街道火炼树工业区增容多一台scb11-200kva变压器配电安装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注:中标人需到供电管理部门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送电计划和通过验收等,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电力电缆的试验和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并保证通电且取得验收合格证,并完成工程的移交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要求开展工程保修。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8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或以上)上许可(必须在有效期内)。
注:上述企业的资质及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请各投标单位及时登记或更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信息,确保投标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
******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栋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3 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中的“收款收据”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章)或原件。
4.4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栋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街道火炼树社区公示栏、公示栏(金晖苑小区内)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5000元。
7.2.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收取账户:
******有限公司
账号:
******************有限公司运河金古支行
注:1、按《关于实行投标保证金企业基本账户备案制度的通知》(东建市〔2014〕18号)要求,缴纳的单项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不由其基本账户转入的,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定,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填写转账信息时,应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用途栏中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以表明该款项是用于本工程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人提交该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
******;
******街道火炼树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地址:/。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 | ******有限公司 |
******街道火炼树村委会 | ******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栋三楼 |
邮编:523000 | 邮编:523000 |
联系人:蔡光华 | 联系人:邓建东 |
电话:0769-****** | 电话:0769-****** |
传真: | 传真:076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