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49091 ******检察院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0,000.00 最高限价(元):760,000 采购需求:查看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街道昆明街府畔花园物业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因未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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